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龙康汽车纳米品牌建店改造项目工程, 招标人为广西龙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11号2栋
建设规模: 装修部分面积:销售售后接待区为343.8㎡,车间区为765.2㎡;总建筑面积为:1109㎡。外幕墙改造面积约为79㎡。
合同估算价: 60万元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 (1)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含不限于施工范围主要包括室内墙地面、吊顶装饰、给排水工程、强电系统、智能化系统(弱电、安防监控、背景音乐、会议室投影及网路系统,不含网络设备)、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幕墙工程、展厅屋面换新、室外工程、拆除工程、消防工程图审等;(2)拆除及修复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附以下资料:(1)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5)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拟投入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复印件,邮寄到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11号2栋,报名获取,登录网站平台(https://www.kcqcjt.com/) 查阅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11号2栋广西龙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8.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先邮寄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龙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11号2栋
邮 编: 530031
联 系 人: 梁晨
电 话: 0771-4826698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广西龙康汽车纳米品牌建店改造项目工程
本比选项目为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