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关于选聘2024-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 的公告

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旗下拥有控股及参股企业8家,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及维修,汽车检测、汽车租赁等。其中包含主营汽车综合维修业务可承接汽车保养,总成大修,事故修复,全车翻新等综合维修的广西南宁康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营机动车检测的南宁市康城北环机动车检测站、南宁市康城江南机动车检测站、主营汽车租赁的广西康大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梅赛德斯-奔驰、一汽红旗、上汽大众、东风雪铁龙等品牌汽车4S店。根据我公司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内容

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三、服务范围

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时间从2024321日起至2025320日止。

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但最高限价4万元

六、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以注册登记批准日期为基准日);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2.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至少指派3人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合伙人身份并连续执业10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具备服务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机关的工作经历;

3)至少配备1名连续执业7年(含7年)的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律师团队人员资料,必须是后续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如需更换不能低于投标律师团队人员资质标准,且需我司同意。

七、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起草、审核或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应邀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

3.起草、审核或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对公司前期拟开展的重大经营事项、重大业务、重大经济活动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5.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6.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内部讨论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8.协助公司处理信访、维稳、应急事件及其他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9.对公司法务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次的法律讲座;

10.根据公司要求处理公司其他法律事务。

八、工作步骤

(一)律师事务所应按照本公告要求编制申请材料,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向选聘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选聘人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律师事务所确定为入围律师事务所;

(三)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入围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分,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

(四)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后,由选聘人在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kcqcjt.com/)发布中选公示;

(五)公示期届满,由选聘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九、申请材料如下:

)报价文件

本次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最高限价4万元/年

)服务工作方案

1.服务内容

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公告服务内容编写承诺承担的服务内容。

2.服务工作方案

包括基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及措施、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及保障等内容。

十、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一)截至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午17:00前

(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附近南宁冠星奔驰官方认证二手车中心正门(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管理部  邮政编码:530031

(三)联系方式: 覃妙妙  19877884710

(四)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可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实际签收的日期为准。

2.申请材料一式份,应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未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选聘人不予受理。

十一、提交的申请材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材料: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的;

2)对服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全面相应的;

3)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提交申请材料已超过规定申请时间的;

5)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十二、评分细则

采用评分制,满分100分。总得分以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分数与现场评分分数加和计算。

、确定中选律师事务所

(一)总得分最高的律师事务所中选,有2家以上律师事务所得到相同最高得分的,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并在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中选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且未发生异议、投诉等情形的,由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选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二)中选律师事务所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擅自转让项目、放弃参选项目或在参选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参选和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二位的律师事务所自动获得中选资格。总得分第二位的律师事务所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选聘人重新组织选聘。

十四、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需自理,递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十五、本次选聘事项的监督部门

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监督电话:0771-4821266

十六、如对本次选聘工作有疑问

       请与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管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771-4821266。